林木资源项目频道
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1442亩林木资产转让
1、项目编号:NPCJ(J)20191021-A103#1
2、竞价标的: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1442亩林木资产转让
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 面积( 亩) | 挂牌价(万元) |
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1442亩林木资产转让 | 1442 | 281.65 |
3、标的物概况:
一、转让标的情况: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1442亩林木资产,标的座落: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不动产权证(林权)证载面积:1380亩,森林资源资产面积共1442亩,林分总蓄积12144m3;小班平均胸径为10.1-19.9cm,小班平均树高为9.4-14.2cm,小班平均亩蓄积为3.51-15.67 m3;主要树种:杉木、马尾松、阔叶树;林种:一般用材林。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86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82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57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77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90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83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87号》,上述不动产权证终止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58号》、《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79号》,不动产权证终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闽(2019)光泽县不动产权证第0001459号》,终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范围界限详见不动产权证附图。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2日,兴闽资评字﹝2019﹞第0177号。
二、转让标的风险提示:竞买人应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认真勘查,详细测算,并对标的价值做合理综合评估,标的物以看样现状为准。其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转让标的权属:上述项目的林木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发包方(山权所有者):光泽县崇仁乡汉溪村民委员会;权利人(林权所有者):南平市振兴国营林场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本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并缴齐剩余款项,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林权转让合同》。
四、有关税费的规定: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特别提示:
一、受让方按《林权转让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林权转让后,受让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
二、受让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具体事项以签订《林权转让合同》为准。
5、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6、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
a、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
d、准予投资的授权文件。
2、自然人:
a、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竞价文件第七章附件三)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
3、除提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法人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a、《报价须知》;
b、《受让申请登记表》(附件一,原件);
c、《林权转让合同》(附件四,原件);
d、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粘贴件(附件二)。
(注:法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4、竞买人应于2019年11月21日17:00时报名截止之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送达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解放路101号四层,联系电话:0599-8860838、8849565,邮编:353000。
7、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NPCJ(J)20191021-A103#1项目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
开户账号: | 1920 1010 0100 073128 |
8、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21日 |
9、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1日17:00 |
10、其他说明:
(1)若竞买成功,竞价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易合同押金;若竞买未成功,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
(2)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联系人:严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60838、8849565 报名地址: 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本中心网站: |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报价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价登记手续。)